1.1研究進展
依據市場屬性,生態產品可分為純公共性生態產品、準公共生態產品、經營性生態產品三種類型。純公共性生態產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主要包括水源涵養、土壤保持、物種保育等生態調節服務,對于維持自然生態系統可持續性至關重要,但一般較難實現市場交易。準公共性生態產品具有有限的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特征,需要通過制度設計及開發經營形成經營性產品,包括基于固碳、水質凈化等初級生態產品開發的生態資源權益產品,公共濕地、公共林地等公共資源性產品,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及其蘊含的休閑旅游、自然景觀、美學體驗等。經營性生態產品是人類勞動參與度最高的生態產品,可直接參與市場交易,主要包括生態農、林、牧、漁、中草藥產品,生態能源產品及通過延伸生態產品產業鏈生產的生態有機食品,工業品及文化產品等,還包括通過生態旅游、休閑農業、生態康養等生態產業化形成的經營性服務。
生態產品本身具有多樣性、復雜性特征,同時不同市場屬性的生態產品也有著不同的價值實現路徑。在地方實踐中,打通生態產品價值市場化實現路徑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作,涉及土地利用、產業開發、環保投資、權益交易、金融創新等相關政策機制的協調與統一。現階段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
(1)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的政策機制尚不完善,目前僅初步探索了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生態保護補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政策制度等;
(2)生態產品自身“難度量、難抵押、難交易、難變現”,轉化能力明顯偏弱;
(3)生態環境保護總體投入不足,資金缺口較大,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因項目缺乏投資回報機制,難以參與到生態環境保護治理中。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一種有效的模式,能夠將政府統籌施策與市場配置資源高效統一、精準投入,實現生態環境治理與生態產品相關產業開發一體化實施,帶動相關企業、金融機構等多元參與生態產品開發經營。EOD模式就是在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開發項目層面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模式之一。
“生態導向”最早由美國學者霍納蔡夫斯基在1999年提出,是從“生態優化”強調單純“保護”向利用生態來引導區域開發的“生態導向”方向發展。世界上諸多國家和地區也在積極探索EOD模式的城市規劃與建設,如新加坡、美國波特蘭都市區等。我國學者辛璐等、王子婧等分析了EOD的理論、演進及內涵特征等,認為EOD模式的核心在于將生態環境保護帶來的外部經濟性(周邊資源的溢價増值)內部化,能夠解決城鄉建設、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有利于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周蘭萍和張留雨、王天義、李若鵬等探討了EOD推動綠色投資的相關情況,提出EOD模式可以推動我國基礎設施投資朝著綠色低碳、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方向穩健前行,最終實現生態治理和經濟社會的融合發展。逯元堂等研究了EOD模式實施要義,從項目策劃、項目運作、資金籌措、收益平衡和項目績效等方面提出了EOD項目實施的路徑和建議。袁宏川等運用博弈論、云模型初步構建了EOD項目風險評價體系。
表1 :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實施模式演進過程

1.2演進過程
隨著我國生態產品理論與實踐的不斷發展演進,EOD模式的內涵拓展延伸為創新性的項目組織實施方式,并在國家高位推動下由理念研究逐步走向試點實踐。生態環境部提出EOD模式就是通過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開發項目組合開發、統籌推進,通過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提升區域發展品質,將生態產品價值釋放到片區開發、生態農業、文旅康養等關聯產業,實現產業增值溢價,以產業盈利反哺生態環境治理,是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本研究認為EOD模式順應了發展需求,在國家推動與地方實踐的基礎上,推廣條件逐漸成熟,將成為區域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市場化轉化的重要舉措之一,在生態環境保護與綠色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我國生態環境治理走過了近50年歷程,根據生態環境治理重點內容的不同,可將生態環境治理分為三個階段。不同階段生態環境治理成本內部化方式的不同,形成了與之配套的環境經濟政策及項目組織實施模式,如表1所示。第一階段是以工業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處理等為主的污染末端治理階段。以誰污染、誰治理為原則,污染治理投入納入企業經營成本,工程總承包(EPC)成為項目實施的主要模式。第二階段是以黑臭水體治理、污染場地與農田修復等為主的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階段。以誰受益、誰付費為原則,環保基礎設施投入依靠使用者付費和政府補貼,特許經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得到應用推廣。現階段為第三階段,是以生態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碳達峰、碳中和等為主的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階段。以誰開發、誰保護為原則,探索將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投資納入區域開發經營成本,EOD模式應運而生。
1.3實踐情況
目前,各地在EOD項目組織實施方面開展了實踐探索。通過生態環境治理實現生態產品價值保值增值,并通過開發經營生態農業、文旅康養、商業地產等關聯產業,將生態產品價值轉化為經濟效益,推動區域綠色可持續發展。如成都錦江流域綜合治理、薊運河水系治理、永定河流域治理等。2021年,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開發銀行聯合發文,同意36個地方政府和企業依托項目開展第一批EOD試點工作。截止到2021年底,國家開發銀行按照精準施策、市場化運作和風險可控的原則,對重慶廣陽島、四川遂寧、浙江湘湖等6個試點項目予以傾斜支持,累計授信519億元,實現發放貸款121億元。根據36個試點項目情況,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內容涉及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建設、河湖生態保護治理、黑臭水體治理與修復、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礦山修復與濕地建設等。通過上述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區域生態產品在供給服務、調節服務、文化服務等方面的價值得到提升,并通過生態農業、生態養殖、生態權益、文旅康養、片區開發等關聯產業的開發經營實現價值轉化,新產業、新業態得到培育和發展,產業收益反哺投入生態環境保護治理的良性機制得以確立。同時,試點項目在財政資金獎補、多元生態補償、政府專項債券、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政策性基金股權投資等方面積極探索新政策、新機制,促進形成財政金融等多措并舉、協同支持生態環境治理的新格局,如圖1所示。

圖1:EOD模式生態產品價值轉化路徑及創新機制
總結試點項目經驗,EOD項目實施路徑的四個主要環節為:一是保護優先,切實解決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二是因地制宜,結合地區實際合理、有序地發展關聯產業;三是系統推進,政府和市場協同發力;四是破解瓶頸,探索新機制新舉措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
2.1 堅持理念:保護優先,綠色發展
EOD項目策劃與實施須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優先,首要任務是解決區域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增值自然資本,厚植生態產品價值,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第一批36個試點項目涉及的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內容包括水環境綜合整治、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礦山修復、荒漠化治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其中,水環境綜合治理類項目數量最多,占試點項目環境治理類項目總數的45%,主要原因是現階段水環境質量改善后關聯的土地利用、文旅康養等產業增值,地產類項目收益相對較好,有利于對生態環境治理投入的反哺,生態產品價值市場化轉化路徑和方式相對較為成熟。由此可見,生態產品是自然資源的產物,良好的生態環境是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基礎,EOD項目的策劃應充分結合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需求與生態資源的特色優勢,識別具有實施緊迫性強、生態環境效益高、對關聯產業具有較強的價值溢出特點的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項目,以及與生態環境關聯度高、經濟發展帶動力強、項目收益好的產業開發項目,合理確定項目實施邊界和目標要求,開展項目謀劃和頂層設計,明確項目投資規模、建設內容、技術路線等。
2.2 產業融合:因地制宜,合理開發
根據生態環境質量的改善對關聯產業或區域開發發揮的價值提升作用,EOD項目策劃中應因地制宜地選擇適宜當地發展相關產業及相關權益交易,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與提升產生的生態價值轉換為經濟價值。結合試點工作,EOD項目中生態價值轉換為經濟價值的路徑主要包括四類:
(1)關聯產業形成價值,通過提升周邊生態環境質量,帶動區域關聯產業等發展從而形成相關經營收益。如依托潔凈的水源、清潔的空氣、適宜的氣候等自然本底條件,適度發展數字經濟、潔凈醫藥、電子元器件等環境敏感型產業;依托優美的自然風光、歷史文化遺存、中醫藥資源稟賦,引進社會資本,打造文旅休閑、醫療保健、養老養生等多元業態發展。
(2)依托修復的土地進行產業開發獲得收益。如對開展荒山荒地、黑臭水體、石漠化等綜合整治的社會主體,在保障生態效益和依法、依規前提下,允許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從事生態產業開發而獲取收益。
(3)生態資源的權益交易形成的收益價值,如通過生態環境治理,獲得集體建設用地交易收益、生態林建設指標、能源資源配額指標等;通過碳匯增量、排污權、用能權等資源權益指標交易的方式,獲得相關收益等。
(4)生態補償收益,主要依據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獲得中央和省級財政參照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等因素分配的資金,以及生態產品供給地從受益地按照自愿協商原則獲得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等。
2.3 系統推進:政府主導,市場運作
EOD項目內容既涉及公益類、準經營類的生態環境治理內容,又涉及產業發展、區域開發等經營類項目,復雜性強,涉及面廣,需政府和市場協同發力,建立政府主導有力、社會參與有序、市場調節有效的運行機制,整合資源、多措并舉,打通生態產品價值的實現路徑,如圖2所示。政府注重發揮其在項目捆綁、資源搭配、制度設計、特許經營、資金獎補、績效考核和營造氛圍等方面的主導作用。一是強化項目系統謀劃和頂層設計,合理確定項目實施邊界和目標要求,明確部門分工與合作,確保EOD項目規劃—建設—運營一體化實施、整體統籌推進。二是對EOD各子項目的審批、建設、運營、績效考核履行監管職責,確保EOD項目實現公益部分預期成效目標。三是為項目實施合理配置資源,結合實際綜合運用專項資金、PPP、特許經營等政策支持EOD項目實施,推動建立EOD模式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核算、定價、調價與績效考核機制,探索開展區域GDP與GEP增量統計與獎補。同時,EOD模式本質上是市場化的項目運作方式,應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供投—建—管—運等系統解決方案,并不斷拓展延伸產業鏈、價值鏈,探索新技術、新工藝、新模式,提高保護修復與開發經營效率,推動區域關聯產業發展,實現生態產品價值的高效轉化。
